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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章(第1頁)

祥符縣的案子相當炸裂,一群癫人能湊到一起也不容易,隻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顔查散和柳金蟬能訂親是有原因的。

蘇景殊從顔查散接受同窗金生的資助進京趕考開始講,路上遇到乞丐碰瓷,入城後二次碰瓷,到柳家後出現命案,然後在案子上胡攪蠻纏,一點兒細節都不肯落下,必須讓錯過大戲的趙大郎聽全乎了。

他說纏足隻是打個比方,是讓趙大郎知道那柳洪的腦子有多不正常,沒人說這年頭已經有纏足了啊!

趙仲針不太确定他們倆說的裹腳纏足是不是一回事兒,看小夥伴震驚的如遭雷劈又補充道,“是讓雙腳纖直小巧的纏足嗎?”

小小蘇精神恍惚,“真有啊?”

這年頭人們為了趕路行事方便會用布條纏足裹腿,就是單純的用布條把腳裹起來然後纏住小腿,這樣比穿襪子方便趕路幹活。

因為常見的纏足裹腳裹腿就是單純的拿布條紮住褲腳方便行事,平時也沒見過女子把腳裹成三寸金蓮,所以他一直以為裹腳是後面朝代的事情。

明清才是出了名的壓迫女性,宋朝經濟那麼繁榮,女子纏足沒法走路還怎麼謀生?

又不是所有女人都要男人養,女人也要養家糊口的好吧。

看他們家的情況就知道,家中頂梁柱是娘親,爹、爹也就那樣吧。

他這輩子活了十幾年,不管在眉州還是在京城都沒見過裹小腳的女子,合着是他見識太少,裹小腳的都在宮裡。

哪個皇帝的喜好這麼奇特?

蘇景殊深吸一口氣平複心情,顔查散和柳金蟬之間感天動地的癫人愛情故事完全沒有裹小腳帶來的沖擊大,“殿下,宮人為什麼要纏足?”

“不知道。”趙仲針搖搖頭,他隻是見過有宮人裹足,沒人和他說過為什麼要把腳纏成那個樣子,“可能腳小好看?”

他見過那些宮人的鞋子,和正常人穿的鞋履很不一樣,好看是好看,但是怎麼看都不像是人穿的。

穿上鞋子腳疼,腳疼就沒法走路,非要走的話就是搖搖欲墜,走幾步還得要人扶着,可憐的他都不敢多看。

蘇景殊:……

這時候已經開始追求身姿綽約弱柳扶風了是吧?

想想北宋士大夫的審美,裹小腳出現在這個時代竟然還挺合理。

幸好風氣還沒擴散到民間,不然不知道有多少可憐的女孩兒要遭罪。

“小郎,你是不是不喜歡腳小?”趙仲針托着臉問道,“我感覺那些穿弓鞋的宮人走起路來還挺好看的,就是太疼了。”

總不能是為了走起來好看特意把腳弄傷吧?

不懂,等他回别院問問母親和祖母。

蘇景殊看看年紀還小的趙大郎,猶豫了好一會兒還是擠出了幾個詞,“殿下、裹腳、不好。”

趙仲針眨巴着眼睛,湊近一點表示願聞其詳。

“您想啊,纏足是不是幹不了重活

?”蘇景殊說道,“要是風氣傳到外面,天下女子都覺得弱柳扶風好看要纏足,腳上有傷走不了路,走不了路就幹不了活,大宋就會減少近半數勞動力,這是好事兒嗎?”

趙仲針一聽心道也是,那些穿弓鞋的宮人行走困難,走兩步都費勁兒自然沒法幹重活兒。

若是在民間,沒法幹活豈不是要餓死?

“殿下自己也說腳上有傷走起來弱柳扶風很好看,殿下覺得好看,其他人也會覺得好看,會不會有人迎合這種風氣故意在女孩兒年紀小的時候就把她們的腳弄殘疾?”蘇小郎壓低聲音,隻當在講鬼故事,“從小殘了雙腳,一輩子走起路來都是弱柳扶風。”

趙大郎聽的頭皮發麻,“那些女孩兒犯了什麼錯,為什麼要這麼折磨她們?”

蘇景殊攤手,提醒道,“所以這種風氣不能流傳開來。”

如果他沒有記錯,裹小腳發展到明清就是從小開始裹,明清之前什麼情況他說不準,但是估計也好不哪兒去。

都裹小腳了還有什麼可辯解的,就算沒有明清那麼殘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頭還沒有長成,四五歲的時候開始裹腳可以比長大之後再裹少收點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裡?不一樣還是雙足殘疾?

文人士大夫喜歡這個調調,女子或主動或被動都要去迎合當權者的喜好。

裹了小腳走路不方便,所以隻有大家閨秀才有資格裹腳,貧苦人家的女兒要幹活自然不能和衣食無憂的大家閨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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