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令狐十七當堂恐吓之後,蒲州府立刻便雷厲風行的調查起來。
隻用了一天光景,竟就将案情梳理得明明白白。阿淇遇害前後的目擊證人的證詞、現場遺留的物證、自歌妓屋裡搜出證據和同犯的證詞互相印證,成德節度使之子王知廉殺害阿淇,已是鐵證如山。他們甚至還查出王知廉被殺時,現場還有兩人,還提取出了兩人的鞋印——并且印證那鞋印同奉安觀中諸人,包括阿淇和阿淇娘,都對不上。
成德府來的使者自然不能承認這樣的結論——想偷偷返回成德去報信兒,卻被蒲州府攔下。
蒲州府則連夜将案卷呈遞入京,請天子裁決。
于是,當大唐宰相柳世番結束這一日的勞心勞力回到家中,前腳才從懷孕的妻子口中得到女兒離家出走的消息,後腳便收到蒲州急報——成德節度使送往長安的質子,在蒲州被人殺了。
柳世番:……
奉安觀中嫌疑洗清,卻無人感到慶幸。
先是阿淇遇害——雖說阿淇甯死不屈,令人敬佩,可這畢竟是一樁風化兇案。自己門下弟子都保佑不住,誰還信他家香火靈驗?
再是觀裡人被衙門押去審問……就算随後洗清了嫌疑,可畢竟惹上過官司,就更令人避之不及了。
一日之間,前殿點的長明燈悉數被撤去,雖說香火錢沒被讨回,卻已可預見日後的蕭條蹇促了。
就算如此,隻要有雲秀在,也未必不能東山再起。
可阿淇遇害時,觀裡人心已蒙上一層陰影,經此一事,更是雪上加霜,消沉難振。繼續留在此地,隻徒然令她們難受、頹唐罷了。
雲秀便想,幹脆帶她們離開這傷心地,重新尋找安身之處吧。
若隻她一人,不妨找個深山老林落腳。可觀裡還有七八個未成年的小姑娘,日後還不定是想出家還是還俗,豈能讓她們小小年紀便也離群索居?
雲秀詢問過兩位道長的意見後,決定還是去長安落腳為好——揚州亦可,隻是路途太遠了些。
對生活在此世之人而言,“長安”二字是特别的。
對雲秀而言,大概也是如此——長安有十四郎。
果然還是想将落腳之處,安排得離十四郎近一些。
作者有話要說:下一更4月28号。
第88章未妨惆怅(六)
生而為一個一心修道的穿越女,在離開奉安觀前往鞏縣之前,雲秀對這個世界有一個很大的誤解。
——沒有錢就寸步難行,而隻有金子和銅闆才算是錢。
前半段沒問題,後半段就是徹頭徹尾的穿越女思維了。
在這個亂世裡,有遠比金子應用更廣、比銅闆更保值的“錢”,并且從頭到尾雲秀都不缺這玩意兒——絹、布、绡、绫……一切能拿來解決溫飽之“溫”這一難題的紡織品。畢竟她是玄幻奇幻系的,她有從晉江帶來的先天“道法”,還有個無所不能的丹爐。你給她塊兒爛木頭,她都能煉出品質優良的絲線來。
而她就守着自己能無限造錢的金手指,懵懵懂懂的長大到十五歲上第一次出遠門,在超過四家旅店、三次集市上親眼見人拿布來打賞、買賣,才靈光一現的、宛若被雷劈到般意識到——該不會“布”也是常規貨币吧?該不會她根本就不需要到集市上把布換成錢,就能在絕大多數場合直接拿它來付帳吧!
而後她小心翼翼的親自驗證了一次……不知該感到沮喪還是慶幸的證實,居然真的是這樣沒錯。
但沒意識到其實也不能怪她,畢竟修行者是淡泊的、脫俗的、不言阿堵物……華陽真人為人講經,收了那麼多次布和米,甚至于有人當面對她說過請某某高僧抄經他們給了多少擔米、願意給華陽真人更多,她也一樣沒意識到人家這是在給她明碼标“價”,隻當人以吃穿酬謝。觀裡說缺錢用時她照樣隻能想到金子,何況是雲秀?
眼下雲秀倒是意識到了,卻也已過了會為“有錢”而得意滿足的階段了。
雲秀便請十四郎幫她在長安尋一處合适的院子,安置奉安觀中老小——也做她的落腳處。
“偏僻些、貴一些都不要緊。”就算不會為此得意了,有錢也在任何時候都比沒錢來得方便,“要緊的鄰居要正派、友善,最好不是什麼達官貴人。”
這條件提的,雲秀自己都覺得像找茬——十四郎貴為皇子,去哪兒給她尋正派友善的平頭百姓做鄰居?
果然,十四郎也說,“旁的都易得,唯‘不是達官貴人’這一點……落魄的也不成嗎?”見雲秀似有好奇,忙興奮的補充,“簡樸安分,庭前沒什麼卿大夫往來。也沒什麼不良嗜好,每日就讀讀書種種花……”說着便停頓了片刻,不知想到了什麼,竟立刻消沉下來,徒勞的掙紮的片刻,到底還是苦笑着否決了,“算了……你便當我沒說過吧。”
雲秀忙道,“若有這樣的鄰居,自然無有不滿。為什麼要算了?”
十四郎便道,“旁的都好——唯獨不自由。若同他做了鄰居,大概就不能自在的随意出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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