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工作了兩年的黃甯甯也有了點見識,過年回去的時候自己還跟父母說了,弟弟現在不愛學習,強迫他也沒有用,不如現在去學門手藝,以後也好掙錢糊口。
但這話就像是炸了馬蜂窩似的,她媽頓時就急了,跳着腳指着黃甯甯罵她咒她弟弟。在她媽的心裡,她兒子是最厲害的,以後那肯定是要上大學的。
鬧了這麼一出後,黃甯甯就有點不想再回家了,跟父母打電話也打得少了。
可是家裡欠了債,隔三差五就有人上門讨債,他父母天天跟她打電話訴苦,讓她想辦法,黃甯甯畢竟隻是個十六歲的女孩子,實在是心軟,便跟着周圍的同事借了點錢,臨時湊了一萬塊錢送回了家裡。算是解了家裡的燃眉之急。
後來,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有同事介紹黃甯甯去了一家大酒樓做服務員,那是一家在省城小有名氣的酒樓,裡面消費一般人都消費不起,因此裡面的服務員工資也很高,起碼比黃甯甯現在的工作要高一千塊錢,而且那邊對服務員的唯一要求就是要長得好看,年輕漂亮。
黃甯甯的長得就很不錯,皮膚又白,人又清純,在廠裡一直都被人稱呼為廠花。介紹的同事也是看黃甯甯有這好資質,想着别讓她浪費,所以就介紹她去了。
而這個時候的黃甯甯已經有了點自己的想法,她想着自己可以假裝不跟父母說自己換了工作,這樣每個月自己能多留一千塊錢下來,她也沒有想法,就是想換個手機。
之前她想找媽媽拿錢買個手機,卻被對方指責花錢大手大腳的,說手機并不是必需品,她讓自己不要被省成的不好風氣給染上了,總之錢沒有要到。
黃甯甯不敢跟父母對着幹,也隻能自己想辦法了。于是她就去了那個叫熙煌宮的酒樓應聘,結果真的應聘上了。
隻不過她過去之後還要做兩個月的實習,工資也隻有三千,等到第三天個月她才能多拿錢。
不過在酒樓裡做服務員可比在工廠做事輕松多了,起碼她不用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勤快能幹的她立刻得到了領班的賞識,沒過一個多月她就提前轉了正。
三個月之後,黃甯甯有了自己的第一個手機,這是個不算特别先進,但是拿在手上能跟大家都差不多的手機。
她在酒樓呆了四年,一步步從服務員做成了領班,工資也是跟着又漲了一番,但是她換工作的秘密藏不住了,因為過年的時候她的父母從親戚那裡聽到了風聲,得知她換了工作,還漲了工資開始又哭又鬧,本來城鎮地方就小,人又極其好聽閑事。沒過多久整條街的人都知道了黃甯甯的“不孝順”,在外面打工掙了錢不願意把錢給父母。
黃甯甯生怕被人指着脊梁骨罵,隻能把存款拿了出來替父母還了給弟弟上學時的債。也因此,她們覺得黃甯甯能夠賺到更多錢,對她的要求也越來越多,每個月要求交回家的金額也是越來越多。
就在這個時候,她被熙煌宮的老闆給看上了。
熙煌宮的老闆叫羅勇,早年在道上混的,後來讨了老婆,因為老婆家裡有點門路于是就開了這麼一個酒樓,借着自己以前的人脈在省城混得是還不錯。
以前羅勇是從來不管自己手下的服務員的,隻是黃甯甯做了領班之後在他面前露面的機會多了起來,黃甯甯能幹,人又長得漂亮,而且看着又是個老實本分的主,這麼一來二去,羅勇就對黃甯甯有了興趣,三番五次地暗示對方,想讓黃甯甯做自己的情人。
黃甯甯當然不會同意了,所以每次都是裝作聽不懂的樣子,企圖蒙混過關,但是羅勇哪會這麼善罷甘休?
就在黃甯甯打算拒絕的時候,家裡又傳來了消息。黃浩浩在學校裡跟女同學産生了情感糾紛,跟人吵架的時候把女孩子從樓上推下去了,那女孩子現在急診室搶救。女方家裡第一時間嚷嚷着報警,被她父母好說歹說給勸住了,她們用賠償和治療費來勸說女方的家人們,希望把這件事情私了了。
那女方家裡的确經濟條件也不算好,現在也沒有太多錢,于是也就同意了他們的條件。
黃甯甯很清楚這個錢家裡是絕對拿不出的,她媽在電話裡跟她哭訴着弟弟,還有種種情況,黃甯甯沒有辦法,她知道這麼做好像不對,但是她掙脫不開,為了家裡人她隻能答應了羅勇的條件,從他那裡拿了一筆錢交給了父母。
自那以後,她就沒有再上班了。而是搬到了羅勇為她租的一個房子裡,過上了被包養的生活。
而家裡人得知她的情況後,并不覺得她的行為有任何不妥,反而是在為她能夠找到這麼一個金主感到開心,他們還覺得有了貴人日後一定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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