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三叔要酒,淩晨有點為難的說,“三叔,我隻能給你差一點的,好酒我是留給奶奶的,至于差的效果怎麼樣,我不能保證。”
好的酒淩晨能勻一些出來,不過哪些淩晨是準備拿給他媽的,作為子女,首先定然要孝順父母,然後才是其他人,不過擔心三叔多想,這些,就沒必要和三叔說了。
“有酒就行,”至于酒差,好酒可是要留給老娘的,淩老三平時也孝順,可不會為了媳婦搶他娘的酒。
淩晨見三叔答應,假裝去櫃子裡拿酒,其實是偷偷從空間裡拿出來,給了淩老三後,他要給錢,淩晨開始沒收。
淩老三可是淩晨的親叔,幾斤酒他都要收錢,實在是不太好。
不過淩老三可不好意思占侄子的便宜,他交代淩晨别把今晚的事情說出去,然後趁淩晨不注意,把錢塞給淩晨就匆匆走了。
半夜三更的,淩晨先把錢收了,準備明天還給三叔,畢竟黑燈瞎火的,淩晨總不能跳窗追出去,太危險了,他怕自己摔倒了。
不過,三叔到底吃了啥了?咋他的眼睛,比自己這個年輕人還好?不正常啊?
想不明白,淩晨隻能把事情歸咎于三叔天生眼睛好。
把窗戶關好,淩晨回到自己的床邊,就回了空間。
上次收了苞米後,淩晨又種了一回土豆,收到了五六千斤,被他堆到了地窖裡。
後面他弄到了小麥種子,淩晨又在空間種上了,今晚去,他就是收小麥去的。
空間裡的小麥已經變成了金黃,淩晨見到小麥,就想到了白面饅頭,面條,花卷,蔥油餅。
幻想的食物激勵了淩晨,為此他像打了雞血似的,撸起袖子,提起鐮刀就加油幹。
一畝地對淩晨來說還算容易,淩晨割好了麥子,烤些土豆吃了,睡了一覺後又繼續。
等把麥子全部脫粒放到地窖裡,淩晨又繼續種起了地,而這次,他種的又是苞米。
至于谷子,淩晨不準備種了,要把旱地改成水田,太麻煩,谷子他還是想辦法買算了。
收獲了一千多斤小麥,足夠淩晨消耗一段時間了,繼續種苞米,是因為淩晨想到了,再過幾個月,唐山大地震就要發生了,想到遇難的人,淩晨總想為他們做些什麼,特别是那幾千個孤兒。
孩子總算最天真無邪的,可也最容易被社會逼成大染缸,淩晨隻希望,哪些孩子,别經曆自己受過的傷害和痛苦。
受到災難,無非需要吃穿喝住,别的淩晨沒辦法,可有空間,淩晨就想多種點糧食,到時好盡一份綿薄之力。
突然淩晨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他真是傻呀!既然知道未來要發生災難,為什麼不寫信提前告訴相關部門。
隻要人們提前遷移,到時候災難發生,最多損傷一些财務,人卻不會有事。
而隻要有人在,錢财早晚都能掙回來。
不過這件事,還要好好計劃一番,畢竟知道未來這件事,實在是太吓人了,不管誰知道了,自己都會有危險。
淩晨是自私的,那些孩子再可憐,也沒自己重要,如果真的有暴露的危險,淩晨決定會為了保住自己閉緊嘴巴的。
但事情還沒開始,現在,淩晨要先好好想想該怎麼辦才行?
不怪淩晨膽子小,實在是他怕呀!小說上可是說了,知道未來的人,多半要被切片。
雖然小說是虛構的,可不是有一句話叫藝術來源于生活,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是真的呢?
想到要被切片,淩晨吓得抖了抖,這更讓他堅定了,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這個想法。
第24章
“起火喽!起火喽!”
才剛天黑,聽見這一句吼聲,原本還在家裡休息的人全部起身,每個人都抓起家裡的盆桶,舀起水就往外面跑。
起火的地方很明顯,在黑夜裡發出了濃烈的光亮,大家還能從火光裡,看見滾滾濃煙。
“是在村尾。”
“奇怪,那地方不是早就沒人了嗎?現在怎麼會起火?”
很多人心裡都有這個疑問,想不明白,大家也不耽擱,畢竟發生火災不是小事,要是遇上大風天氣,把火星子吹到别處,那受災的可就不止這一個地方了。
距離最近的人也是最先到達的,等這幾個人到的時候,就發現,火已經燒起來了。
發生火災的地方是王支書家的老房子,自從王支書家建了新房子後,他們就搬走了。
他家老房子原本就破,村裡大家都有房子,也沒人要買他的,不過幾年,這座房子就雜草叢生,牆壁也垮了,屋頂也被風吹壞了,完全沒法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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