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蜜娘自認自己不算什麼好人,但還真的做不到簡夫人這樣。
回到侯府之後,蜜娘先要去見羨哥兒,卻聽守院的白芷道:“您和四爺走了之後,羨哥兒起來吃了早飯就讓乳母帶去園子裡玩兒,沒想到侯爺碰到了,侯爺仿佛很喜歡咱們哥兒,親自抱了他過去。”
咦?
卻說羨哥兒正和東安侯一起用午膳,東安侯雖然浙籍人士,平日請的廚子也多浙地的人,但這麼多年久居京中,口味已經不自覺的變了,再者年紀大的人,都愛吃軟爛些。
因此,東安侯中午一般都吃面,羨哥兒吸溜的夠快,他還吃幾口面,咬一點點蒜頭,砸吧着嘴道:“好吃,我娘親平日不讓我吃。”
“這是為何?”
“不知道。”
他也說不清楚為何,反正就是娘很少吃這些,大多數時候讓他吃雞蛋和牛乳吃牛肉。
“那在祖母這裡你可以吃。”
還不到兩歲的孩子,自己能拿勺子,說話也很清楚,尤其是個子高高大大的,每次看到他不是在捉蜻蜓就是趕蝴蝶,跑許多圈都不喊累。
嗯,是個習武的好苗子。
再等羨哥兒被送回來的時候,蜜娘也沒多問,隻道:“你有沒有吵着你祖父?”
“羨哥兒乖乖的,才不會呢。”
方惟彥笑:“鬼機靈。”
中秋過了之後,樹葉變黃,楓葉開始染紅,聽人說香山的紅葉最是好看了,方惟彥特地抽出一天帶妻兒去香山看紅楓葉。
路上,蜜娘教羨哥兒背詩:“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于二月花,”
和别人那種出去玩兒被挾持就再也不會出去的人不同,蜜娘是越挫越勇,況且能夠出去散心,比憋在府裡好多了。
小孩子的高興更甚于大人,有時候怕着涼,或者怕見風都不讓他們出去,蜜娘還偶爾能回回娘家,但也不是每次帶他出去,因此羨哥兒最高興。
外面的人來人往都吸引了他。
方惟彥替兒子戴好小帽子:“已經是深秋,帽子要戴好,要是着涼了,是要吃藥的。”
蜜娘笑道:“早知道兒子這麼喜歡出門,咱們日後有空就帶他出來玩兒,俗話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卷路。”
“是啊,可惜我總是在忙。”方惟彥也有些慚愧,他大部分時候都很忙,輪值内閣半年到期後,他因為表現不錯,回調翰林院。
但因為成了侍講,之前在内書房教導内宦時,他從不收門生帖子,明面上也不結交,但對人家有困難的,他能幫則幫,恰好有一位調到聖上跟前。
因此,他為了前程可謂是操心頗多,難免對家裡有所輕忽。
蜜娘可不是那種苦手寒窯的王寶钏,默默忍受,她冷哼一聲:“你知道就好。反正功名利祿總是求不完的,你也要多顧念我們母子,否則我們母子就跟别人做老婆和兒子去了,像我們羨哥兒這麼好看的孩子,多的是人搶着要呢。”
人要擅長制造點危機感,别人才會更在乎你。
方惟彥低聲哄着她:“知道了,以後一定多陪陪你們母子。”
“我可不求你陪我。”蜜娘表示自己可是很傲嬌的。
夫妻二人耍花腔到了香山,好在蜜娘今日換了一身輕裝,故而步履輕盈,她道:“好在我三不五時練舞,現在走了這麼多步都不喘氣。”
最主要的是蜜娘嫁給方惟彥後,她能做自己,而不像前世在宮中,她是扮演皇上喜歡的形象,那不是她,但是她又必須那樣才能讓皇上喜歡。
人啊,心氣順了,丈夫雖然忙碌,但是向來體貼,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實在是天下最高興地事情了。
香山帶回了不少楓葉,蜜娘都做成書簽,每次做這樣的事情都會讓她想起那時在女學的場景。
秋去冬來,東安侯府四處挂滿了紅綢,常家人送了嫁妝過來,同為徐氏的嫡親兒媳婦,當年蜜娘那點嫁妝湊了半天也不過數十擡,常家卻是直接送了一百零八擡過來,且大抵是為了低調,怕人說常家貪污如何,那箱子每一擡都很重,比尋常的紅木箱子要高很多也深很多,可見如果拆開來,怕是有一百五十擡。
其嫁妝也樣樣珍品,紫檀木的床和櫃子就價值連城,憑是鄉君自持宗室拿出都忍不住道:“常家還真是深藏不露。”
那肯定是,前世常德妃經常在天子和太後還有皇後壽辰時送禮,幾乎都是最出風頭的,後宮還沒有誰比她的私房更豐厚的。
方惟鈞雖然并不貪圖妻子的嫁妝,但見常家如此體面也很高興。
他在婚前也被徐氏放了兩個通房,翁老夫人近來身體不濟,很少像前幾年那樣還送丫頭婆子,方惟鈞那兩個丫頭也正如當初方惟彥房裡的绯袖碧裳一樣,都是百裡挑一的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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